第124章 进军房地产 (第1/2页)
林芳死后,长建建筑集团群龙无首,我趁机开了一家房地产公司:林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,由林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60%。
石建立投了2000万占股5%,我给柳妮娜5%的干股,钱冬梅2%的期权,留出8%作为未来公司高管的期权激励,20%用来融资。
为了公司的绝对控制权,都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。
我任董事长,柳妮娜任执行董事,钱冬梅为总经理。
黎总专门将我这一层腾空了,作为新公司的办公室。公司从长建建筑集团挖来了不少人,接手了长建的一些小项目,业务慢慢的开展起来了。
我坐在办公室里,看着滔滔湘江,有些意气风发。没想到短短的一个多月,我就在潭州租下了这么大一层写字楼。
房地产那边,我充分授权给柳妮娜和钱冬梅,我虽然在公司管理和对产业发展的判断上比她们强,但是在具体业务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